鹽酸洛貝林注射液
國藥準字H31021116
化學藥品
上海通用藥業(yè)股份有限公司(國產(chǎn))
處方藥
無色或幾乎無色的澄明液體。
鹽酸洛貝林。
本品主要用于各種原因引起的中樞性呼吸抑制。臨床上常用于新生兒窒息,一氧化碳、阿片中毒等。
1ml:3mg
可有惡心、嘔吐、嗆咳、頭痛、心悸等。
1、靜脈注射常用量:成人一次3mg;極量:一次6mg,一日20mg。小兒一次0.3-3mg,必要時每隔30分鐘可重復使用;新生兒窒息可注入臍靜脈3mg。2、皮下或肌內(nèi)注射常用量:成人一次10mg;極量:一次20mg,一日50mg。小兒一次1-3mg。
尚不明確
劑量較大時,能引起心動過速、傳導阻滯、呼吸抑制甚至驚厥。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可用于嬰幼兒、新生兒。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文獻報道,可刺激頸動脈竇和主動脈體化學感受器(均為N1受體),反射性地興奮呼吸中樞而使呼吸加快,但對呼吸中樞并無直接興奮作用。對迷走神經(jīng)中樞和血管運動中樞也同時有反射性的興奮作用;對植物神經(jīng)節(jié)先興奮而后阻斷。
靜脈注射后,其作用持續(xù)時間短,一般為20分鐘。
遮光,密閉保存。
24個月。(截止期見藥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