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酸洛哌丁胺膠囊
國藥準字H20003271
化學藥品
河南中杰藥業(yè)有限公司(國產(chǎn))
處方藥
本品內(nèi)容物為白色或黃白色粉末。
鹽酸洛哌丁胺。
止瀉藥。用于各種病因引起的急慢性腹瀉。
用于回腸造瘺術病人可減少排便體積及次數(shù),增加大便稠硬度。
每粒裝2mg,6粒/盒
不良反應輕,可出現(xiàn)過敏如皮疹等,消化道癥狀如口干、腹脹、食欲不振、胃腸痙攣、惡心、嘔吐、便秘,以及頭暈、頭痛、乏力等。
本品適用于成人和5歲以上的兒童。――急性腹瀉:起始劑量,成人2粒.5歲以上兒童1粒,以后每次不成形便后服用1粒。――慢性腹瀉:起始劑量,成人2粒.5歲以上兒童1粒,以后可調(diào)節(jié)每日劑量以維持每日1-2次正常大便。一般維持劑量每日1-6粒。――每日最大劑量:成人不超過8粒,兒童不超過3粒/20公斤體重。
易蒙停禁用于2歲以下的兒童。易蒙停膠囊不宜用于5歲以下的兒童。本品為對癥治療藥品,對引起腹瀉的病因的治療仍是需要的。本品不能用于伴有高熱和膿血便的急性細菌性痢疾的基本治療。禁用于急性潰瘍性結腸炎及廣譜抗菌素引起的偽膜性腸炎的病人。對應避免使用腸蠕動抑制劑的患者,禁用本品。一旦發(fā)生便秘、腹脹、不完全腸梗阻時,應立即停用本品。
1.腹瀉患者,尤其是兒童,經(jīng)常發(fā)生水和電解質(zhì)喪失,補充水和電解質(zhì)是最重要的治療措施,兒童應在醫(yī)生指導下使用本品。
2.對于急性腹瀉,如服用本品48小時后,臨床癥狀無改善,應停用本品,建議咨詢醫(yī)生。
3.肝功能障礙患者可能導致藥物相對過量,應注意中樞神經(jīng)系統(tǒng)中毒反應癥狀。
雖然洛哌丁胺無致畸作用和胚胎毒性,但孕婦使用仍應權衡治療作用和可能潛在的危害,尤其在妊娠前三個月內(nèi)。
偶有洛哌丁胺分泌于母乳的報道,雖然其在母乳中含量很低,但哺乳婦女也應注意避免使用。
2.對于急性腹瀉,如服用本品48小時后,臨床癥狀無改善,應停用本品,建議咨詢醫(yī)生。
3.肝功能障礙患者可能導致藥物相對過量,應注意中樞神經(jīng)系統(tǒng)中毒反應癥狀。
雖然洛哌丁胺無致畸作用和胚胎毒性,但孕婦使用仍應權衡治療作用和可能潛在的危害,尤其在妊娠前三個月內(nèi)。
偶有洛哌丁胺分泌于母乳的報道,雖然其在母乳中含量很低,但哺乳婦女也應注意避免使用。
雖然本品無致畸作用和胚胎毒性,但孕婦,尤其是在妊娠的前三個月內(nèi)的孕婦,仍應權衡利弊使用。本品可少量分泌于母乳中,因此哺乳期婦女不宜使用本品。
腹瀉患者,尤其是兒童,經(jīng)常發(fā)生水和電解質(zhì)丟失,補充水和電解質(zhì)是最重要的治療措施,兒童應在醫(yī)生指導下使用本品。鹽酸洛哌丁胺禁用于2歲以下的嬰幼兒,5歲以下的兒童不宜使用鹽酸洛哌丁胺膠囊劑治療。
老年患者用藥同成人。
臨床前資料顯示洛哌丁胺是P-糖蛋白前體,洛哌丁胺(單劑量16mg)與奎尼丁、利托那韋等P-糖蛋白抑制劑合用可導致洛哌丁胺血漿濃度增加2-3倍。在給予臨床推薦劑量(日劑量2-16mg)的洛哌丁胺時,其與P-糖蛋白抑制劑的此種藥動學相互作用的臨床相關性尚不清楚。尚無本品與其它藥物相互作用的報道。
本品為阿片受體激動劑,通過激動腸壁的μ一阿片受體和阻止乙酰膽堿和前列腺素的釋放,拮抗平滑肌收縮,而減少腸蠕動和分泌,延長腸內(nèi)容物的滯留時間。本品可增加肛門括約肌的張力,因此可抑制大便失禁和便急。本品具有與腸壁的高親和力和明顯的首過效應,因此幾乎不進入全身血液循環(huán)。
本品易為腸壁吸收,幾乎全部經(jīng)肝臟代謝,代謝物主要通過膽汁經(jīng)糞便排泄。由于本品的首過效應,原形藥物的血液濃度很低。人體的消除半衰期為11(9-14)小時。洛哌丁胺的主要代謝途徑是通過N-去甲基氧化作用消除,原形藥物和代謝產(chǎn)物主要通過糞便排泄。
密封,在干燥處保存。
60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