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鹽酸米托蒽醌
國藥準字H20056427
化學藥品
山東羅欣藥業(y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國產(chǎn))
處方藥
惡性淋巴瘤,乳腺癌,急性白血病,肺癌,黑色素瘤,軟組織肉瘤,多發(fā)性骨髓瘤,肝癌,大腸癌,腎癌,
本品主要成份為鹽酸米托蒽醌。輔料:甘露醇﹑乳糖﹑活性炭﹑注射用水。
本品主要用于惡性淋巴瘤?乳腺癌和急性白血病.對肺癌?黑色素瘤?軟組織肉瘤?多發(fā)性骨髓瘤?肝癌?大腸癌?腎癌?前列腺癌?子宮內(nèi)膜癌?睪丸腫瘤?膽囊癌、卵巢癌和頭頸部癌也有一定療效.
5mg(按米托蒽醌計)
1.骨髓抑制,引起白細胞和血小板減少,為劑量限制性毒性。
2.少數(shù)患者可能有心悸?早搏及心電圖異常。
3.可有惡心?嘔吐?食欲減退?腹瀉等消化道反應。
4.偶見乏力?脫發(fā)?皮疹?口腔炎等。
2.少數(shù)患者可能有心悸?早搏及心電圖異常。
3.可有惡心?嘔吐?食欲減退?腹瀉等消化道反應。
4.偶見乏力?脫發(fā)?皮疹?口腔炎等。
將本品溶于50ml以上的氯化鈉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滴注,時間不少于30分鐘。劑量:單用本品,按表面積一次12-14mg/m2,每2-4周一次;或按體表面積一次4-8mg/m2,一日1次,連用2-5天,間隔2-3周。聯(lián)合用藥,按體表面積一次5-10mg/m2。
1.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2.有骨髓抑制或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3.一般情況差,有并發(fā)病及心、肺功能不全的病人應慎用。
2.有骨髓抑制或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3.一般情況差,有并發(fā)病及心、肺功能不全的病人應慎用。
1.用藥期間應嚴格檢查血象.
2.有心臟疾病,用過蒽環(huán)類藥物或胸部照射的患者,應密切注意心臟毒性的發(fā)生。
3. 用藥時應注意避免藥液外溢,如發(fā)現(xiàn)外溢應立即停止,再從另一靜脈重新進行.
4.本品不宜與其他藥物混合注射.
5.本品遇低溫可能析出晶體,可將安瓿置熱水中加溫,晶體溶解后使用.
2.有心臟疾病,用過蒽環(huán)類藥物或胸部照射的患者,應密切注意心臟毒性的發(fā)生。
3. 用藥時應注意避免藥液外溢,如發(fā)現(xiàn)外溢應立即停止,再從另一靜脈重新進行.
4.本品不宜與其他藥物混合注射.
5.本品遇低溫可能析出晶體,可將安瓿置熱水中加溫,晶體溶解后使用.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通過和DNA分子結(jié)合,抑制核酸合成而導致細胞死亡。本品為細胞周期非特異性藥物。與蒽環(huán)類藥物沒有完全交叉耐藥性。
本藥在體內(nèi)廣泛分布于各器官,分布容積為522L/?,血漿蛋白結(jié)合率為78%。半衰期為40~120小時,有腹水者半衰期可進一步延長。主要在肝臟代謝(通過氧化或與葡萄糖醛酸或硫酸鹽結(jié)合),故肝功能不全者藥物排出緩慢。代謝物主要由糞便排出,6%~11%經(jīng)腎臟排泄(其中65%為原形藥),可分泌入乳汁。
遮光,密閉保存。
2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