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鹽酸大觀霉素
國藥準字H20033715
化學藥品
浙江金華康恩貝生物制藥有限公司(國產(chǎn))
處方藥
本品主要成份:鹽酸大觀霉素。
本品主要用于奈瑟氏淋球菌引起的尿路感染?前列腺炎?宮頸陰道炎?直腸炎等疾病。
2g(200萬單位)
1.個別患者偶可出現(xiàn)注射部位疼痛,短暫眩暈,惡心,嘔吐及失眠等。|2.偶見發(fā)熱,皮疹等過敏反應和血紅蛋白,紅細胞壓積減少,肌酐清除率降低,以及堿性磷酸酶,尿素氮和血清氨基轉(zhuǎn)移酶等升高。|3.也有尿量減少的病例發(fā)生。
僅供肌內(nèi)注射:|1.成人用于宮頸、直腸或尿道淋病奈瑟菌感染,單劑一次肌內(nèi)注射2g。|2.用于播散性淋病,一次肌內(nèi)注射2g,每12小時1次,共3日。一次最大劑量4g,于左右兩側臀部肌內(nèi)注射。|3.小兒體重45kg以下者,按體重單劑一次肌內(nèi)注射40mg/kg;45kg以上者,單劑一次肌內(nèi)注射2g。|4.臨用前,每2g本品加入0.9%苯甲醇注射液3.2ml,振搖,使呈混懸液。
對氨基糖苷類抗生素過敏者禁用。
1.本品不得靜脈給藥。應在臀部肌肉外上方作深部肌內(nèi)注射,注射部位一次注射量不超過2g(5ml)。|2.本品與青霉素類無交叉過敏性。|3.發(fā)生不良反應時,對嚴重過敏反應者可給予腎上腺素、皮質(zhì)激素及(或)抗組胺藥物,保持氣道通暢,給氧等。|4.孕婦禁用。|5.哺乳期婦女用藥尚不明確。若使用本品,應暫停哺乳。|6.由于本品的稀釋液中含0.9%的苯甲醇,可能引起新生兒產(chǎn)生致命性喘息綜合征,故新生兒禁用。|7.小兒淋病患者對青霉素類或頭胞菌素類過敏者可應用本品。
1.孕婦禁用。|2.哺乳期婦女用藥尚不明確。若使用本品,應暫停哺乳。
1.由于本品的稀釋液中含0.9%的苯甲醇,可能引起新生兒產(chǎn)生致命性喘息綜合征,故新生兒禁用。|2.小兒淋病患者對青霉素類或頭胞菌素類過敏者可應用本品。
尚不明確
據(jù)文獻資料報道,本品與碳酸鋰合用,可使碳酸鋰在個別患者身上出現(xiàn)毒性作用。
1.本品為鏈霉菌Streptomyces spectabilis產(chǎn)生的氨基糖苷類抗生素。主要對淋病奈瑟菌有高度抗菌活性,對產(chǎn)生β-內(nèi)酰胺酶的淋病奈瑟菌也有良好的抗菌活性,對許多腸桿菌科細菌具中度抗菌活性。|2.普羅菲登菌和銅綠假單胞菌通常對本品耐藥,對本品耐藥的菌株往往對鏈霉素、慶大霉素、妥布霉素等仍敏感。|3.本品對溶脲支原體有良好作用,對沙眼衣原體和梅毒螺旋體無活性。|4.本品的作用機制是與細菌核糖體30S亞單位結合,抑制細菌蛋白質(zhì)的合成。
1.本品肌內(nèi)注射吸收良好,一次肌內(nèi)注射本品2g后,1小時達血藥峰濃度(Cmax),約為100mg/L,8小時血藥濃度為15mg/L,劑量加倍則血藥濃度亦約增加1倍。|2.與血清蛋白不結合。|3.血消除半衰期(t1/2b)為1~3小時,腎功能減退者(肌酐清除率<20ml/分鐘)可延長至10~30小時。|4.本品主要以原型經(jīng)腎排出,一次給藥后48小時內(nèi)尿中以原型排出約100%。|5.血液透析可使本品的血藥濃度降低約50%。
密封,在干燥處保存。
1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