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痛清火口服液
牙痛清火口服液
Ya Tong Qing Huo Kou Fu Ye
國藥準字B20160003
中成藥
重慶希爾安藥業(yè)有限公司
OTC甲類
本品為棕黑色的液體,味苦、微澀。
大黃、石膏、重樓、赤芍、梔子(焦)、玄參、地骨皮、白芍、烏梅、白芷、細辛。
清熱瀉火、消腫止痛。適用于緩解胃火牙痛,牙齦紅腫等癥。
10ml*4支
少數病例服藥后出現胃部不適,大便溏瀉等消化道癥狀,局部用藥后偶有舌體麻木或口腔黏膜輕微刺痛感,停藥后可自行消失。
口服,一次10ml,一日3次;外用,用消毒棉球浸藥液1至2ml局部含浸,一日4至6次。
寒證或虛寒證牙痛忌用。
1.服藥期間飲食宜清淡,忌煙、酒、辛辣之物。
2.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服。
3.兒童慎服。
4.本品含細辛,建議在醫(yī)生指導下使用。
2.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服。
3.兒童慎服。
4.本品含細辛,建議在醫(yī)生指導下使用。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服。
兒童慎服。
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fā)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咨詢醫(yī)師或藥師。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密封、置陰涼干燥處。
2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