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胃療疳顆粒
國藥準字Z20026113
中成藥
昆明中藥廠有限公司(國產(chǎn))
OTC甲類
青皮(醋炙) 柴胡(醋炙) 白芍(酒炙) 白術(麩炒) 茯苓 甘草 蓮子 芡實 山楂(焦) 麥芽 使君子仁 檳榔(炒) 烏梅(肉) 北沙參 麥冬 胡黃連(炒) 蔗糖
健脾和胃,化食消積。用于脾胃失和所致的不思飲食,消化不良,面黃肌瘦,蟲積腹痛。
每袋裝10g;每袋裝5g
尚不明確
開水沖服,二至三歲一次2.5克,四至五歲一次3.3克,五歲以上一次5克,一日2次。
糖尿病患兒禁服。病后體弱小兒忌用。
1.忌食生冷油膩及不易消化食物。
2.嬰兒應在醫(yī)師指導下服用。
3.感冒時不宜服用。
4.長期厭食、體弱消瘦或腹脹腹痛較重者,應去醫(yī)院就診。
5.如懷疑患兒有腸道寄生蟲,應先作大便檢查,避免盲目驅蟲。
6.服藥時忌與茶水同時服用,以免引起呃逆。
7.服藥7天癥狀無緩解,應去醫(yī)院就診。
8.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zhì)者慎用。
9.本品性狀發(fā)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10.兒童必須在成人監(jiān)護下使用。
11.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yī)師或藥師。
2.嬰兒應在醫(yī)師指導下服用。
3.感冒時不宜服用。
4.長期厭食、體弱消瘦或腹脹腹痛較重者,應去醫(yī)院就診。
5.如懷疑患兒有腸道寄生蟲,應先作大便檢查,避免盲目驅蟲。
6.服藥時忌與茶水同時服用,以免引起呃逆。
7.服藥7天癥狀無緩解,應去醫(yī)院就診。
8.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zhì)者慎用。
9.本品性狀發(fā)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10.兒童必須在成人監(jiān)護下使用。
11.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yī)師或藥師。
尚不明確
尚不明確
尚不明確
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fā)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咨詢醫(yī)師或藥師。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密封
1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