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fù)方磷酸可待因糖漿
國藥準字H10960200
化學(xué)藥品
東北制藥集團沈陽第一制藥有限公司(國產(chǎn))
處方藥
淡黃色澄清的濃厚液體;帶調(diào)味劑的芳香氣味,味甜。
磷酸可待因和鹽酸異丙嗪,加適量抗氧劑、防腐劑和調(diào)味劑。
本品適用于感冒?流行性感冒等病引起的咳嗽。
100ml。
1.神經(jīng)系統(tǒng):頭痛、頭昏、嗜睡、欣快感、煩燥感、一過性幻覺、定向力障礙、視覺障礙、驚厥。
2.心血管系統(tǒng):心悸、直立性低血壓。
3.胃腸系統(tǒng):惡心、嘔吐、便秘。
4.泌尿系統(tǒng):少尿、尿潴留。
5.過敏方面:瘙癢、蕁麻疹、血管神經(jīng)性水腫、喉頭水腫、光敏反應(yīng)。
6.其它:口干、面部潮紅、出汗、虛弱。
2.心血管系統(tǒng):心悸、直立性低血壓。
3.胃腸系統(tǒng):惡心、嘔吐、便秘。
4.泌尿系統(tǒng):少尿、尿潴留。
5.過敏方面:瘙癢、蕁麻疹、血管神經(jīng)性水腫、喉頭水腫、光敏反應(yīng)。
6.其它:口干、面部潮紅、出汗、虛弱。
1.12歲以上兒童及成人:5-10mLtid,24小時不得超過30mL。
2.2-6歲:1.2.-2.5mLtid,24小時不得超過7.5mL。
3.6-12歲:2.5-5mLtid,24小時不得超過15mL。
1.可待因、異丙嗪或其他吩噻嗪類藥物過敏者禁用。
2.伴有下呼吸道癥狀(包括哮喘)者禁用。
2.伴有下呼吸道癥狀(包括哮喘)者禁用。
1.長期使用可引起依賴性。
2.患有急腹癥、驚厥,明顯的肝、腎功能損害,發(fā)燒,甲狀腺功能低下,潰瘍性結(jié)腸炎,前列腺肥大,最近做過胃、腸或尿道手術(shù)的病人慎用,且首次劑量應(yīng)減少。
3.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
4.小于2歲兒童不宜服用。
2.患有急腹癥、驚厥,明顯的肝、腎功能損害,發(fā)燒,甲狀腺功能低下,潰瘍性結(jié)腸炎,前列腺肥大,最近做過胃、腸或尿道手術(shù)的病人慎用,且首次劑量應(yīng)減少。
3.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
4.小于2歲兒童不宜服用。
孕婦、哺乳期婦女慎用。
小于2歲兒童不宜服用。
老年人慎用。
1.與MAOI合用時,本品首劑應(yīng)減量。
2.與其他中樞抑制藥合用時的鎮(zhèn)靜作用相加,如需同時使用,應(yīng)減小用量。
2.與其他中樞抑制藥合用時的鎮(zhèn)靜作用相加,如需同時使用,應(yīng)減小用量。
具有明顯的鎮(zhèn)咳和一定的抗組胺作用。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遮光,密封,在陰涼處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