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巴韋林滴眼液
國藥準字H20043710
化學藥品
四川升和藥業(yè)股份有限公司(國產(chǎn))
處方藥
皰疹性角膜炎,角膜炎,單純皰疹,
本品主要成份為利巴韋林。
本品適用于單純皰疹病毒性角膜炎。
0.8mg/0.8ml/支。
偶見局部輕微刺激。
滴入眼瞼內(nèi),一次1~2滴,每1小時1次,好轉后每2小時1次。
對本品過敏者?孕婦禁用。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2.若長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會產(chǎn)生與全身用藥相同的不良反應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應。|3.有嚴重貧血、肝功能異常者慎用。
孕婦不宜應用。哺乳期婦女應用時應暫停授乳。
尚不明確。
老年人不推薦應用。
大量使用本品可能會產(chǎn)生與全身用藥相似的藥物相互作用,如與齊多夫定同用時有拮抗作用,因本品可抑制齊多夫定轉變成活性型的磷酸齊多夫定。
抗病毒藥。體外具有抑制呼吸道合胞病毒、流感病毒、甲肝病毒、腺病毒等多種病毒生長的作用,其機制不全清楚。本品并不改變病毒吸附、侵入和脫殼,也不誘導干擾素的產(chǎn)生。藥物進入被病毒感染的細胞后迅速磷酸化,其產(chǎn)物作為病毒合成酶的競爭性抑制劑,抑制肌苷單磷酸脫氫酶、流感病毒RNA多聚酶和mRNA鳥苷轉移酶,從而引起細胞內(nèi)鳥苷三磷酸的減少,損害病毒RNA和蛋白合成,使病毒的復制與傳播受抑。對呼吸道合胞病毒也可能具免疫作用及中和抗體作用。
本品為局部用藥,但可自粘膜部分吸收。
密封,在陰涼處(不超過20℃)保存。
2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