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酸昂丹司瓊片
樞丹
yansuanangdansiqiongpian
國藥準字H10960146
化學藥品
寧波天衡藥業(yè)股份有限公司(國產(chǎn))
處方藥
本品為白色或類白色片或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顯白色或類白色。
鹽酸昂丹司瓊。
止吐藥。用于:
①細胞毒性藥物化療和放射治療引起的惡心嘔吐;
②預防和治療手術后的惡心嘔吐。
4mg(按昂丹司瓊計)
可有頭痛、腹部不適、便秘、口干、皮疹、偶見支氣管哮喘或過敏反應、短暫性無癥狀轉(zhuǎn)氨酶增加。上述反應輕微,無須特殊處理。個別患者有癲癇發(fā)作。并有胸痛、心律不齊、低血壓及心動過緩的罕見報告。
1.對于高度催吐的化療藥引起的嘔吐:化療前15分鐘、化療后4小時、8小時各靜脈注射昂丹司瓊注射液8mg,停止化療以后每8~12小時口服昂丹司瓊片8mg(2片),連用5天。2.對催吐程度不太強的化療藥引起的嘔吐:化療前15分鐘靜脈注射昂丹司瓊注射液8mg,以后每8~12小時口服昂丹司瓊片8mg,連用5天。3.對于放射治療引起的嘔吐:首劑須于放療前1~2小時口服片劑8mg(2片),以后每8小時口服8mg,療程視放療的療程而定。4.對于預防手術后的惡心嘔吐:在麻醉前1小時口服片劑8mg(2片),隨后每隔8小時口服片劑8mg(2片)兩次。
對本品過敏者,胃腸梗阻者。
1.對腎臟損害患者,無需調(diào)整劑量、用藥次數(shù)和用藥途徑。
2.對肝功能損害患者,肝功能中度或嚴重損害患者體內(nèi)廓清本品的能力顯著下降,血清半衰期也顯著延長,因此,用藥劑量每日不應超過8mg。
3.腹部手術后不宜使用本品,以免掩蓋回腸或胃擴張癥狀。
2.對肝功能損害患者,肝功能中度或嚴重損害患者體內(nèi)廓清本品的能力顯著下降,血清半衰期也顯著延長,因此,用藥劑量每日不應超過8mg。
3.腹部手術后不宜使用本品,以免掩蓋回腸或胃擴張癥狀。
尚不明確。
尚不明確。
尚不明確。
1.沒有證據(jù)表明本品會誘導或抑制其它同時服用藥物的代謝。有專門研究表明,本品與酒精、替馬西泮、呋塞米、曲馬多及丙泊酚無相互作用。
2.對司巴丁及異喹胍代謝差的患者,對本品消除的半衰期無影響。對這類患者重復給藥后,藥物的暴露水平與正常人體無差異,故用藥劑量和用藥次數(shù)不須改變。
3.與地塞米松合用可加強止吐效果。
2.對司巴丁及異喹胍代謝差的患者,對本品消除的半衰期無影響。對這類患者重復給藥后,藥物的暴露水平與正常人體無差異,故用藥劑量和用藥次數(shù)不須改變。
3.與地塞米松合用可加強止吐效果。
未進行相關實驗且無可供參考數(shù)據(jù)。
口服本品約2小時左右達血漿峰濃度,其生物利用度大約為60%(老年人則更高)??诜蜢o脈給藥時,本品的體內(nèi)情況大致相同,其消除半衰期約3小時。老年人可能延長至5小時。藥物徹底代謝,代謝物經(jīng)腎臟(75%)與肝臟(25%)排泄。血漿蛋白結(jié)合率為75%。
遮光,密封,在陰涼干燥處保存。
24個月